“可不是,我家童儿说了,他们从林子里面出来的时候遇到了狼和大黑熊,都是那猎户对付的。狼打死了,大黑熊打跑了。”
吴婶子如今对慕宸那可真是一百个的佩服,昨个儿吴有权还在和他们说,这样厉害的一个人一定要留在村子里。
以后要是村子里有个什么事儿,也能找他帮一把。
“哎哟,那可不得了,连大黑熊都能打跑。”
“是不错,就是穷了点儿,只能住在半山腰那破房子里。”
“是啊,不过也没什么,反正媳妇儿也有了,儿子也有了。”
“你们没瞧见他媳妇儿穿的那身衣服?那可是细棉布,真要是穷,能穿那样好的衣服?咱们村有几个生了孩子的女人还能穿细棉布?也就成婚的时候穿一穿。”
说话的徐家二媳妇儿,眼睛还望着傅小雨他们远处的方向,语气有些酸:“我成亲时候那套细棉布的衣服我一直没舍得穿,也就我弟成亲的时候拿出来穿了一次。”
“平日里都要干活,一不小心就弄脏弄坏了。瞧瞧人家,只是去一趟县城就能穿那样好的裙子。”
她是眼尖的,一眼就看出傅小雨穿的什么。
她这么一说,她旁边敲打衣服的刘婆子便接过话道:“人男人是猎户,又是能打跑大黑熊的猎户,那么有本事,随便打点儿什么都能换钱,日子能不好过?”
之前都看不起人没有田地,可种田哪有人家打猎换钱来得快?
“你们没瞧着那孩子穿的也是细棉布的衣服吗?还有那女人的耳坠看着可像是玉的。”
刘婆子有些家当,当年她嫁进青陵村的时候,头上那枚玉簪子可是叫许多人眼热的。她说傅小雨的耳坠是玉的那就肯定是玉的。
此时那些说慕宸穷的人顿时没了话说,人群里忽然有人冒出一句:“这么说来,这猎户还怪疼人的。住那么个破房子,还给媳妇儿和儿子买细棉布的衣服,买玉耳坠。”
“谁说不是,之前我男人还看不起人猎户,想想,他还没给老娘买过什么呢。”
“我男人也一样。”
。。。。。。
说着说着都开始抱怨起自家男人来。
以前家家户户的男人都差不多,女人的日子也大同小异,倒没觉得有什么,可如今有了对比,就显出差别来了。
女人说的热火朝天,只几个还没说亲的姑娘低着头洗着衣服,没有参与她们的话题。
也不适合参与。
可面上都有些微的泛红,刚刚那个男人是真的太好看了,还那么疼老婆儿子,谁能不心动呢。
话题中心的傅小雨还不知道她已经成为了村里女人羡慕的对象,这会儿她走在乡间小道上,风吹稻香,远处山脉连绵不断延伸至远方,空气中有着清晨特有的清新和湿润。
潺潺流水声绕石而过,飞鸟啾啾,彩霞漫天。
世外桃源不过如此。
傅小雨心情极佳,快乐的想要唱歌,但她没敢唱,怕露馅。现代的那些歌曲可不适合这个时代。
慕宸看着她欢喜的脸庞,眼睛被朝霞映衬着,熠熠生辉。丝被风吹动,轻轻扬在空中,嘴角不自觉勾起一道弧度。
他忽然生出一个想法,如果记不起以前的事也没关系,就这样生活下去,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