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非余穗及時舉報了自己父親,前世的結局怕是會重演。
倘若余母跟著余父去銀行簽字貸了款,余父之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分出一筆錢給蔣伊寧母女,幫她們安排好退路,至少要讓蔣伊寧安然生下『兒子』,為了不被追回贓款,移居海外是唯一的出路。
蔣伊寧不會不知道余國峰是余穗的父親。
所以,這個結果純屬咎由自取。
電話那頭,蔣伊寧整個人如墜冰窟。
唐黎無情起來,是真的無情。
她以為唐黎至少會因為那個孩子而顧念自己一二。
想起自己丟給唐黎的兒子,蔣伊寧深吸一口氣,做出決定:「我要見我的孩子,從今往後,我自己養他。」
唐黎的回答,卻將她置於了冰火兩重天。
唐黎說,不明白她在講什麼。
「華府壹號那個孩子。」事到如今,蔣伊寧不再打啞謎:「是我媽放在公寓門口的,你把他還給我。」
「那個棄嬰?」
蔣伊寧攥緊手機:「是!」
五分鐘後,蔣伊寧坐在出租屋的沙發上,久久沒緩神。
唐黎說她從未養過那個孩子。
那個孩子被確認為是棄嬰後就送往了福利院。
……怎麼會這樣。
這個結果與她設想的截然不同。
她想要孩子的線索,可以,直接去市局。
她能去市局嗎?
當然不能!
除非她想坐實自己的遺棄罪!
剎那間,思緒萬千。
也是在這時,外面門鈴響。
想起自己中午點了外賣,蔣伊寧起身去玄關處。
才拉開門,一雙塗紅色指甲的手迎面襲來,「我撓死你個狐狸精!」
次日唐黎收到了來自余母的謝禮。
——兩隻老母雞。
東西是余穗親自送來的。
唐黎也注意到余穗左臉上那兩道撓痕,余穗並未遮掩,「市局查到我爸包養的對象後,怕我媽鬧事,一直不肯透露女方信息,直到前天,我舅才打聽出來,昨天我媽瞞著我上門去了。」
至於她臉上的傷,是她媽誤撓的。
她媽打架打進分局,她接到電話就趕過去。
一進分局,她見到了蔣伊寧。
得知自己父親是與蔣伊寧勾搭在一起,她不是不震驚,攔住她媽二次衝擊蔣伊寧之後,她望著這個昔日的閨蜜兼同學,問出了自己的疑惑:「你不覺得噁心嗎?」
蔣伊寧看上阿黎她爸,她還能理解。
畢竟黎文彥算得上風度翩翩。
可是她爸……
她不理解。
真的不理解。
蔣伊寧的回答猶在她耳邊——
你以為誰都跟你一樣,打從出生就能過上大小姐的生活?
如果我是唐黎,我也不會伺候這些老男人。
可我沒有那個命。
當時,她只糾正了蔣伊寧一句——
「你不是沒那個命,是因為你處處想著走捷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