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清清:“哦?那我们试试?”
曾老师:“朱莎同学,这种行为确实是能构成犯罪的,如果情节严重还会被判刑三到十年不等,虽然按照你的说法,你不是主动传播谣言,但这些话确实是从你口中传出来的,也已经构成了范围性的传播,我希望你能考虑清楚,是要私了还是公了。
这件事情学校这边还不知道,如果现在私了你和你的那几个朋友只需要当着全校澄清事实做出检讨这事就过去了,如果最终公了,校方这边恐怕给出的相应处罚也不会轻。”
朱莎听曾老师这么说,一脸的愤愤不平,心里觉得是曾老师在偏心成绩好的学生。但她也怕田清清他们说的是真的,两头纠结,最终还是害怕占了上风,所以不得不妥协。
朱莎:“我道歉。”
曾老师和田清清怎么会没有看到朱莎那愤愤不平的样子。
田清清:“我等着你的道歉,我说的你要是不信,可以自己回去查或者请教专业人士。”
曾老师:“行了,事情解决了,你们就回去上课吧,以后还是要谨言慎行些,把心思多放些在学习上。朱莎,把你的那你几个朋友的姓名和班级说给我,我去找他们的班主任沟通。”
朱莎:“高二三班,胡明丽…”
朱莎连续说出了五六个人的名字,分散在各个班的都有,难怪扩散得这么快。
听到这一连串的名字,有些刚刚还暗戳戳的听八卦吃瓜的老师脸色顿时就难看了,吃瓜吃到自己班上的学生身上了。
等田清清和朱莎刚走出办公室,那些涉事同学的班主任就自觉的过来表示马上约谈学生,解决这件事,他们可不想这件事闹大,影响工资。
学校的办事效率还是挺快的,第二天课间操的时候,就出了通告,全校批评了朱莎和那几位涉事学生,并要求星期一升旗的时候进行全校检讨。
而田清清这边,自然也没有真的轻轻放下,今天第一节课课间的时候,就出去打电话给了‘君格律师事务所’上次那个帮自己买房子的张律师,
委托他帮忙处理朱莎家房子这件事,给他加了两百块钱的辛苦费,让他周六下午六点之后去或者星期天上午去,那时候朱莎应该在家的。
并告诉他,让他给前房主讲讲他女儿在学校做了些什么,违反了哪条法律,追究起来的话会受到什么处罚。
朱莎不是法盲吗?田清清乐于助人,很乐意帮她免费普法。免得她不知道天高地厚,凭着一张嘴,想干什么干什么。明明是受害人宽宏大量放过她,她还觉得她受了委屈。
明天就是周六了,不管朱莎有没有通知到位,说是周末去拿钥匙就是周末去,绝不再拖拉。
周六要补课,下午四点半才会放学,星期天下午一点半就要上课,所以很多家离得远的都不会回去。
寝室里也就只有王美晨和赵晓茵家离得比较远,周末回不了家,只能住在宿舍,田清清这周也没有回家,留在学校一起卷起来。
张律师是个很会来事的人,他在周六下午专挑大家都下工了,在外面歇凉闲聊的时候去这件事的,刚到红星镇就大张旗鼓的表明身份,然后去向妇女聚集的最多的那堆人打听朱莎家怎么走。
谁又不爱听八卦吃瓜呢?这群人一听有律师找他们家,还以为又是因为赌债的事,帮忙指了路,就跟着上去凑热闹,其中就有帮忙介绍房子的朱嬢嬢。
到了地方,张律师直接说明了来意,朱莎整个人都不淡定了,她以为田清清说的来拿钥匙是她自己过来拿,没想到她会找律师来。
自从上次田清清来他们家拿钥匙时提到过她们是同一个宿舍,朱莎她妈妈就给朱莎说,让她给田清清说说,宽限些时间,她满口答应了,所以上次田清清给出最后期限的时候,她都没敢通知家里。
她想着,等田清清来拿钥匙的时候,看他们还没搬,肯定不好强硬的喊他们搬出去,前两次不就是这样吗?
可她没想到田清清这次这么强硬,直接自己不来了,这个时候她才感觉到慌了。
如果让田清清知道她的想法,田清清只会觉得,‘想得真美,两人都闹成这样了,凭什么觉得还可以占到便宜。果然是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好事不能随便做。’
张律师:“我的委托人已经给过你们很多时间了,最后通知时间是十四号下午,让你女儿通知的,你女儿没和你们说吗?”
朱大叔:“莎莎,怎么回事?你不是说你同学答应了吗?”
朱莎:“我,我…”
朱莎我了半天一句话也没说出来。
张律师:“这位先生,既然你不知道,那我再给你重述一遍我委托人的诉求,你女儿在学校散布谣言,说我的委托人当初买你家房子是趁人之危,趁机压价,给我的委托人带来了不小的名誉损失。
如果我的委托人起诉的话,你的女儿只怕不仅不能参加高考,还会进去一段时间。而我的委托人看在同学一场的份上,没有进行起诉,现在有两个选择供你们挑选。
第一,本周末之内搬出去,交出钥匙,否则按私闯民宅处理。
第二,既然你女儿觉得你们亏了,我委托人愿意原价将房子卖还给你们,只是手续费和她之前出的手续费你们都得出。”
朱莎:“凭什么,她当时给我说的是她之前出的手续费她不要了。”
张律师没有理会朱莎,而是看向旁边的朱大叔,
“你看,你女儿是知道这件事的。”
这位朱大叔的脸色很难看,想他本本分分了一辈子,没做过什么亏心事,遇到儿子不成器被骗去赌就算了,好不容易东拼西凑,欠了亲戚朋友这些一屁股债,才还完赌债,
可现在一直引以为傲的女儿又做出这种违法乱纪的事。
他卖完房子还了最后一笔赌债之后,刚好遇上隔壁有一个工地临时缺人,他带着儿子连忙就去了,走之前将兜里所有钱除了路费全留给家里了,明明走之前把事情交代得好好的,
回来之后看见没搬家还很诧异,听说是买家看在和莎莎是同学的份上,同意他们多住一段时间。想着还欠不少亲戚的钱,能省点就省点,他也就没多想,住下来了,可事情怎么会是这样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