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平屏住呼吸,盯着那只手失神。
她是手控啊!
作为一名资深的手控人员,在面对如此修长好看,连指甲都修剪得圆润干净的一只手时,她的内心无疑狂喜的,却也是纠结难熬的。
如此好看的手,只能看,不能碰啊。
不过没关系,这么好看的手,就是站在一旁静静欣赏也是好的。
沈清平觉得,她来到这本书里这么久,除了平日里能够窝在临枫园死宅之外,这一刻,大概是她目前为止最满足的时刻之一了。
要是云修的心思没那么高深莫测,要是云修能够像许如崇看起来一样平易近人,要是云修能够像顾妄那样好相处就好了。
这样的话,她就能碰触一下这只完美到无可挑剔的手了。
瞧瞧这骨节分明的手指,瞧瞧这不比大多女子逊色的肌肤,整个手背到掌心,再到指尖的线条都是极为流畅漂亮,他的手背之上,青色的血管若隐若现。
好看!
沈清平眼中浮现激动的波光,面上却只能够抑制住激动的心情,那双漂亮清澈的眼睛,从落在云修的手掌之上后,再没离开。
她表现的如此明显,就是许如崇都感觉到了,他见沈清平盯着一动不动的,失笑,“沈姑娘,你好像很喜欢阿修的手?”
“……”
沈清平羞涩地点头。
她岂止是喜欢啊,她简直就是爱到不行啊!
“公子身上的每一处地方都是好的,包括公子落在地上的一根头丝,我都会捡起来,再用亲手缝制的香囊好好地将其珍藏起来。”
呕……
她在为自己肉麻兮兮的话反胃。
然而,这种不舒适的感觉,仅仅只是在心里停留了一会儿。
因为沈清平现,人的潜能是无限的,她原本也是一个不善言辞,不擅长溜须拍马的人,但是从来到云修身边,为了能够在他身边活下来,她只能如此。
一切,都是为了生存。
故而,在生存道路上所花费的每一次心思,耗费的每一次心血,对于自身来说,就是一种伟大的行为。
想到这里,沈清平的头颅下意识地扬了扬,眼神之中浮现自豪的色彩。
云修唇角微勾。
老实说,把沈清平留在身边,听着她各种奉承的话,以及这种肉麻到能够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的言语,他起初也是毫不适应的,甚至是嫌弃的。
可听得多了,听得久了,他便习惯了沈清平的这种行为。
若是有一日沈清平不对他溜须拍马,各种卖乖迎合了,他反而会觉得哪哪儿都不对劲儿,会觉得生命中缺失了一些兴。
搁在半空中的手指,动了动,这般随意的动作,无疑是在勾引沈清平把狼爪子给伸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