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我猛地坐了起来:“胭脂有危险。”
周围并没有人回应我,我仔细打量着四周,才现自己在一张床上,熟悉的感觉正重回我的大脑。我这才觉,自己正坐在家里的床上。
我心里的石头算是落下了。我之所以会在家里而不是在公安局,说明这件案子一定是有了结果了。如果胭脂有事的话,我此刻一定还在解剖室。既然有人把花花公子送了回来,那说明不光是案子有了结果,胭脂也一定得救了。
我随手拿过了手机来,拨通了胭脂的电话。
胭脂像是一只炸了毛的猫一样骂道:“不知道老子是上夜班的啊,大早上给我打电话有那么着急么?”
“我是宿罪,你没事就好,谢谢你帮忙。”我回答道。
“帮你个头,下次有这种事情千万别找老子!”
我甚至还没有来得及说话,胭脂便已经挂断了电话。
摇摇头,只好把手机放在一旁。
我站在那面全身镜面前仔细的观察着自己,罗伟在我脖子上划的那条刀痕已经愈合,伤口虽然不深,但是依旧在我的脖子上留下了一条淡淡的伤疤。而我整个右胳膊,此刻青黑相间,满是淤青。
不看见还好,可是这一看见,我就觉得自己整个胳膊都像是要断了一样,我轻轻用手指一碰,就疼的不能自已,赶忙松开了手。我沉寂之前,这身体还好好的。交给花花公子几个小时的时间,就整了一身的伤。
我叹口气,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说道:“我叫宿罪,性别男,今年二十六岁,身高一米七八,体重六十五公斤,单身,喜欢阅读和健身。”
来到卫生间简单的洗簌了一番,我这才看到了一旁有一瓶跌打摔伤药。按照花花公子那性格,才懒得去买什么跌打药,一看就是别人给他的。只不过是谁呢?这小子不会是谈恋爱了吧?
我正用药水擦胳膊的时候,就听到安画微的声音从木门外面传了过来:“宿罪,醒了没有?”
我从卫生间走了出来,打开了木门,就看到安画微正站在门外,双手背在身后。
“怎么这么早就过来了?”我问道:“现在才七点,离上班还有一段时间。”
安画微没有说话,先是仔细打量了我一番,这才点头说道:“推理者。”
“是我。”我点了点头。
看到我点头,安画微才将自己的手从身后放了回来,那是一个塑料袋子,袋子里面还冒着热气,不知道装着什么。
安画微进门,将塑料袋放在桌子上。她将塑料袋里的纸碗拿了出来,又拿出了一个小塑料袋:“知道你胳膊受伤了,出去买东西吃不方便。我给你带了馄钝和小笼包,我记得你小时候,每天早上最喜欢吃的就是馄钝了。”
我活动着自己的胳膊,虽然一用力就疼,但是没办法该用还得用。
我坐了下来,看着安画微在我的面前摆好食物:“好在只是皮肉受了伤,没有伤到骨头和神经,忍忍也就过去了。”
“趁热吃吧。”安画微将汤和包子都摆放在了我面前。
我点了点头,喝了一口混沌汤:“你不吃么?”
安画微摇了摇头:“我吃过了。”
我看着安画微在屋子里走动,一会帮我把垃圾扔在垃圾桶里,一会又给我整理放在沙上的衣服。
“这资料上的人查的怎么样了?”安画微看着沙上的那一叠子资料,开口问道。
“从朱飞的嘴问出了可能是杀人凶手的五个人来,只不过这五个人在什么地方,又是不是杀害我父母的那五个人,现在是一概不知。等有时间了,我们就一个个去找。二十年都过去了,也不着急这一时了。”我叹口气说道。
安画微看着资料:“总之你那个小孩人格一定是知道什么事情的,我小时候又不是没有去过你们家。就藏着你的那个阳台,只有一个小角。透过玻璃,小孩应该能看到凶手。如果不是周围的邻居听到了动静,恐怕你都不能坐在这里吃馄钝了。”
“只可惜,小孩一味的逃避。”我摇着头说道。
“不光是小孩。”安画微说道:“花花公子也一样,你看他每天没个正形,整天喝酒麻痹自己,那么长的时间不受自己的人格控制,也不去想到底生了什么,甚至拒绝和人交流这件事情,你说他不是在逃避还是什么?”
“唉。”我叹口气:“从我们莫名出现在同一具身体里的时候,我们就注定不能和普通人一样生活。既然我已经把这些事情都背在了身上,再让一个人无缘的承受这些,只不过是徒增烦恼和痛苦罢了。我甚至都不清楚,他是不是知道自己的身世。”
“不说这些了。”我一边往嘴里塞着包子,一边问道:“你来这里应该不是单纯给我送包子吃,送馄钝喝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