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指相连,用力一绞,疼痛感从指尖传来,一下子把燕瑰从梦魇拉回了清醒的人间。
今日的天气很好,阳光明媚,鸟语花香。
不像她上一世死的那天,雾气沉沉,老天遮眼。
在她死的时候,天空瓢泼大雨,雨水把她的血迹都冲得满地都是。
没关系,只是一场噩梦而已,这里有这么多人,燕瑰,不过是一个人,没什么可怕的。
他如今才十四,比你还小一岁,在一群成年男人之间,一团稚气的样子,就是个没长开的孩子。
燕瑰永远是克制的,把情绪收敛得很好。
这习惯刻在她的骨子上,深入骨髓。
即便见到王至臻的时候,她不可自控的情绪异常,这异常也不十分明显。
不至于摔碎杯子,打翻茶水。
燕瑰的呼吸声急促了格外短暂的时间,她以惊人的度迅平复下来。
除了近在咫尺的两个男人,没有别的谁现她的异常。
事实上,这两个男人正把仇视的目光牢牢的锁定在了这位宾客中年纪最小的客人身上,心中恶毒的盘算至少已经换了千百种。
问谢离什么感觉,他此时此刻,除了懊悔还是懊悔。
来这里的客人,都是他精心挑选过的。
条件在面上没有什么毛病,可是绝对不会比他更合适。
像刚刚的王至臻,他作为王家人,身份十分尊贵。可因为是家中第二个儿子,顶上有个聪明更干的哥哥,王至臻偏纨绔一些。
他身份够,家中对他的仕途没有什么要求,王家当然乐意让王至臻做长公主的驸马。
但他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年纪小。
如今的王至臻,不过十四岁,比长公主还年幼一岁。
而且王至臻此人,在女色上根本不开窍,不知捉弄了多少小姑娘,拿着大虫子把人家吓得嗷嗷直哭。
皇后为长公主挑选夫婿的时候就说过了,宝器年纪小,要为她寻个懂事的。
王至臻正是淘气的年纪,和稳重懂事四个字沾不上半点边,反而正是闹腾讨人嫌的时候。
可偏偏,可偏偏燕瑰对他圈定的几个强力竞争对手没有多看一眼,反而为王至臻心脏砰砰直跳,甚至到夸张捂住心窝的地步!
王至臻到底有什么好的,不就是比他年轻四岁。
他长燕瑰三岁,俗话说的好,女大三,抱金砖!
那是男主外,女主内的情况。
搁在长公主殿下这样的身份,就该是男大三,抱金砖。
他不多不少大三岁,简直是再好不过,天作之合。
这种毛都没长齐的黄毛小子,还要长公主照顾他。
再说了,就他那个小身板,他育全了吗?
那地方肯定小的不得了,根本没有办法给殿下幸福。
谢离的眼神阴恻恻的,无论他用什么话来说服自己,此时此刻,他的心中充满了危机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