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平时,夏芸雪也舍不得去饭馆,一定会自己带来,或者直接选个干净的小摊吃碗面之类的就好,但今天她可舍不得让孩子跟着一起受罪,难得来一次镇上,这几天方晨在家里除了最开始的两天吃了写蛋羹之类的,之后就再也不肯吃了,只肯和他们一起喝些小米粥配咸菜之类的,可把夏芸雪看的难受。
三个人进了饭馆,方春根看了菜单,点了一荤一素一汤,还特地给方晨点了一份鸡蛋羹。就这样也花了他几张粮票。
饭馆这时候还是老百姓不常来的地方,而且这时候也没到饭点,所以里面的人不多,除了他们就是只有另一桌人,那些人似乎是有喜事,说话间很热闹,他们三人就选了个角落的位置坐着,趁着上菜的空当儿,方春根翻出纸,准备把药方记下来。
方晨见他拿了纸就开始背药方,声音很小,但完全可以让身边的两个大人听清楚却又不会让其他人的听到而注意到他们,加上店里另一桌的客人动静很大,完全能把他的声音盖住。
夏芸雪边听方晨背药方边写,听他背的流利,抑扬顿挫的一点也不含糊,心里就对孩子说的记着药方的事信了几分。
而且最让夏芸雪开心的是,方晨背出来的药名都是非常常见而便宜的药,以他们家的条件完全能买得起。
夏芸雪也是病了多年的人,所谓久病成医,虽然这点不一定全都正确,但夏芸雪因为经常去买药,所以对几种药材的价格还是很清楚的,自然也知道这药材的价格可高可低,就是她自己的药也不便宜,可按着方晨说的这方子,一个月的药量价格估计都没有她一天吃的药的药钱贵。
可都说一分钱一分货,这药真的有用吗?夏芸雪觉着,这不会是方晨的那位义父故意逗着孩子玩吧?
“小晨,你确定这方子没被错?”方春根也是知道一些的,所以听了方晨说的那些什么忍不住怀疑了,因为这些药实在是太常见了,常见到他们村附近的山上就有不少。
“没错的,义父说过,这些要好好记着,不理解也没关系,但是不能记错。”
这话是他很小的时候跟着师父背药书的时候义父说的,那时候他也不过现在的年纪,正是爱玩的时候,不想背这些完全无法理解有繁杂的医书,只觉得不理解意思读起来没意思,后来被义父说教一通才乖乖跟着师父背,等后来师父在他背下来后慢慢给他讲解,他才真正喜欢上医术的。
而事实上,方晨背出来的药方也不是他从小就吃的药方,他的身体自己明白,他原本吃的药方里的每一味药都是珍贵到千金难求的,如果不是有万花谷花海之中那些来自天南地北的珍贵药材,他是不会像现在这么健康的,而以方家的财力,恐怕连其中的一片叶子也买不到,他不觉得自己需要把那样的药方说出来吓人。
当然,即使这药方不是原来的那份,也是很珍贵的,毕竟用普通药材达到珍贵药材的效果,虽然只有十之一二,可也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而且他现在说的这个对自己也不是没有用处,他的身体已经比以前好了,用现在这药方再配合上他荷包里的几位药材,就足够了。
夏芸雪和方春根可不知道这里面的弯弯道道,只以为方晨的义父是事先知道自己会出意外,担心孩子无人照顾才让他背下来的,只不过这其中究竟如何,除了方晨谁也不知道。
作者有话要说:历史上的孙思邈也是百岁老人,不过也没有游戏里那么夸张,历史上的貌似是刚好一百岁左右,游戏里出场可是一百六十四岁啊,而且现在展到了安史之乱,这中间的时间估计更大了,我觉得他活个两三百岁也不是梦啊,没准哪天真的成仙了。
第16章药店
夏芸雪写好了药方,仔细看了一下,确实每样都是寻常的药,想了想,她又拿起,在小本子上重写了一份单子,把之前那些药的药名都写上去,却没写份量,而是统统写了一个那药方里用量最大的那位药的数量。
夏芸雪对疑惑地看着她的丈夫道:“我瞅着这方子还是先别让人看见的好,我们先把药都买回去,让冯大夫帮着掌掌眼,这药方要是真是好的,我们也不能漏出去,总归是小晨他义父留的,得给小晨好好收着。”
夏芸雪心里门清,冯振国的医术有多好她不清楚,但既然他都说了这给方晨看病的大夫医术极好,那这药方子指不定就是个千金难求的良方,这样的好东西怎么也得给方晨留好了。
方春根向来听自己媳妇的话,这会儿自然是点头的,他也不是个贪心的,虽然知道这药方可能很值钱的时候是有些心动,想着用药方换了钱带夏芸雪到城里大医院去看病,但看到妻子闪亮的眼睛,儿子乖巧的样子,这心动就完全被抛到脑后了。
这一切,自然也是落在了方晨的眼睛里,他觉得或许自己该考虑改口了。
只是,他们不提,自己也不好意思叫啊。方晨苦恼了。
清河镇只是个小镇,走上一个小时就能把清河镇逛个遍,不过地方虽然小,该有的却也都有,他们需要买的东南多,担心拖得太晚回去路不好走,夏芸雪和方春根决定分头买东西,方春根去买乡亲们拖他们买的东西,而夏芸雪带着方晨去买药顺便请大夫把把脉。
清河镇上的药店位置有些偏,并不在主街道上,而是在一个巷口里,刚到巷口那熟悉的药味就为方晨指了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