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闻想到上微博的那张夸张的血肉模糊的胳膊图和配的乐观积极文字,阮风对外的形象一向属于认真敬业、谦逊稳重类型,当然不能在意也不能抱怨,一切都是为了艺术而献身。
阮风也反应过来,这样矫情不适合对外表露,尴尬笑笑,“其实还好,不是很疼,男子汉大丈夫留个疤也没事。”他把袖子放下来,顿了顿又补充,“身上有疤会有很多限制的,很多品牌商都有要求,我刚谈好个服装品牌的代言,所以对这方面比较介意。”
不说还好,说了反而有些欲盖弥彰。不过奚闻也没多想,只当是人爱美,不管男女都很正常。
他垂下眼睫,喝了口咖啡。
两人本就不熟,一时有些冷场。
阮风往嘴巴里塞了两口羽衣甘蓝,嫌菜不鲜,没什么胃口,往对座一看,奚闻也没吃什么,便问道,“我车到门口了,你去片场吗?一道儿过去吧。”
奚闻点点头,站起来说那麻烦你了。
阮风阵势大,光助理就配了三个,房车豪华配置。
奚闻上车后,跟白小乙说了情况,让他直接去片场。
一路上,阮风特意找奚闻搭话,他一直想找机会跟人打好关系,只是之前奚闻眼珠子都黏一个人身上了,他也不好意思眼巴巴跑过去搭讪。
他跟沈清野同在寰宇旗下,又合作过同一部剧,虽然私下关系不错,但多多少少也有些竞争关系,即使自己不争,外界却喜欢拿他们两作比较,从服装到代言到咖位顺序,没有一个不比的,红毯上随便一个眼神都能解读为火药浓厚。
再加上阮风出道更早,这几年展却被沈清野压了一头,两个团队的很多交际都被恶意解读,一些娱乐号的说法不好听,本来没什么,看多了心里却很难没有疙瘩。
之前沈清野得奖的那部《采风》最早也联系过阮风,可惜他为了参加一个蓝台主力打造的综艺给推了,结果沈清野获奖,名声大噪,那部综艺却播的一点水花都没有。虽然得失有命,如果真让阮风去演,可能更好也可能反响平平,但多少会有些懊悔和迁怒。
他和沈清野现在的关系这样敏感,而奚闻一进组,很自然地就站了队,两人还是旧相识,所有人都把奚闻归去了沈清野那边,他自然不会再去接近,维持个表面和平就算了,一方面省的被人有心解读,另一方面也防止碰个软钉子。
但前几天他经过走廊时,意外听见沈清野房间有争吵,具体争执什么没听清,之后就看见奚闻从里头出来,红了眼睛,脸色也不好看,第二天在片场,两人拍对手戏,气氛很古怪。阮风猜想,沈清野那种心高气傲的脾性,怎么伺候得好奚闻这种娇生惯养的少爷,肯定是排戏的时候闹了矛盾,不欢而散。既然你们两先闹翻了,那他作为前辈此时去提携提携人,好像也名正言顺。
“其实我之前听过你的歌。”阮风说。
奚闻十分惊讶地抬眼,“我的歌?”
“对,你之前做乐队时候出的歌,我都很喜欢,我上大学的时候常听。第一次见你,我就认出了,我也算你半个小粉丝了。”阮风转头对奚闻笑,眉眼特别潇洒,眼底的笑意很真诚。
虽然嘴里的话都是假的,什么摇滚,什么乐队,阮风从前一都没听过,但他功课做的足,特地下过几,又百度百科查过,背了点资料,说起时头头是道,让他唱两句也没问题。但打心里来说,他是不喜欢的,太吵太闹了,舞台上叮铃桄榔的,跟砸房子一样,听不出好坏。
自己的东西能被人喜欢,谁都是高兴的。奚闻很放松地跟阮风聊了会儿,气氛比之前在餐厅时和谐多了。
“你跟清野也是那时候认识的吧?我听说他以前也是搞音乐的,只是后来不玩了。”
奚闻微微皱眉,点了点头,“他是弹钢琴的。”
“我知道,我小时候也学过呢,就是没坚持。谁以前没被逼着学过几样乐器呢?”阮风不太在乎,“当初《隐秘之地》选角就是看中了他这点,可惜临到试戏,他只能摆摆样子,真弹起来就不行。”
“他以前很厉害的。”奚闻急着出声反驳。
阮风略诧异地挑挑眉。
“他是手受过伤,所以没有办法再弹了。”奚闻解释,这话光是说出口,奚闻都感觉心被攥紧了,跟窒息了一样。
阮风有些惊讶,“这你也知道?那你们以前估计真挺熟的,是很好的朋友?怎么现在那么生疏了。”
“没有很熟,只是合作过两次。”奚闻嗓子哑着,不敢再多说,闭了闭眼,侧着头,额头抵着冰凉的车窗玻璃。
阮风看了他会儿,懒洋洋伸长了腿,又自顾自地说下去,“他放弃音乐改演戏也是正确的,一条路走不通就换条路走嘛,没必要在一棵树上吊死,何况他演戏演的也不错。”
奚闻小幅度笑了下,附和着,“是不错。”
软风问,“你看过他演的戏?”
奚闻点头,“都看过。”
“那你觉得哪部最喜欢?”
奚闻犹豫了下,“都挺好的。他出道第一部就得奖了。”
“你说《隐秘之地》啊,我和他第一次合作呢。”
奚闻记得,“你们搭档的不错,很有默契。”
阮风嗤笑了一下,“我知道,那部戏里我被他完全碾压了,太失败了,被个人对比得这么惨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