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个多月来,他已经66续续掌握了做饭的火候,以及如何用大灶锅熬粥不会糊。毕竟这些他小时候在外婆家就会了,经常帮外婆做饭什么的,并不是难事,只是后来工作久了,没精力自己做饭,手艺生疏了不少。
但他自认为比北狗的厨艺好,那家伙除了鱼汤做得鲜美一点外,其他菜难吃,特别咸,也不知道他父子二人以前咋活下来的。
沈绰也知道古代就只有盐这种调料比较普遍,但也不至于这么挥霍吧。
开春前的那一月,他每天都能在桌上看见咸咸的腊肉,一开始吃还很美味,后来就食之无味了。就算是半个猎户家,那也得吃点鲜的青菜啊。
结果他那日嘀咕了几句,第二天北狗就给他打了一只鲜的兔子回来,请他吃了一顿小炒兔肉,虽然味道大,但比腊肉和泡菜好多了。
自此,沈绰开始出没厨房,不知不觉起得更早,占领了掌勺的地盘。萧定北才退出了,只是时不时叮嘱他注意刀锋,别烫到之类的话。
那时候他还觉得这家伙是个心眼好的。哪晓得昨天就脑子抽风了。
不过看他那反应,细细想来,沈绰忽然觉得不像是生气,而是吃醋来着……
从厨房双手空空地回来,柚柚也已经起床了,在水池边漱口。
沈绰东张西望了一番,现院子边上挂着的锄头那些农具被取走了。猜想北狗应该上山了,天才微微亮,但山里很凉快,早去早回也挺好。
他恹恹收回望天的目光,回到房间里,随手翻了下日历,现已是三月二十四,正巧是赶集的双数日子。
脑袋不禁亮起了一个小灯泡。
水暖村的人一般逢双数进城赶集,大多是进城采购,或者做点小买卖的人家。
沈绰忽然想到之前要当嫁妆的事情一直都还没处理,这次正好进城去碰碰行情,行情好的话,应该能有不少钱票,把家里破烂的家具换掉,简陋的偏屋也重装修一下都不成问题。
他还想到这开春了,学堂也快要开学了。柚柚年纪也不算特别小,应该还要去念书,得多当些银子出来作学费。
想到这里,沈绰又毫不犹豫打开第二个抽屉,里面是原主仅剩不多的私房钱,还有些珠宝是原主以前鬼混的时候,那些野男人送给他的,现在一并当了也好,不然看着心烦。
沈绰心想,原主那么爱财如命,要是知道自己把他的家当抽了个空,还不得骂死他。
哈,可惜他没这能耐了。而现在是他这只小炮灰苟命的大好机会。
收拾没多久,就堆了两个包袱出来。
沈绰掂量一番,满意地点点头,又望见窗外面花圃里已经围上了崭的篱笆,看起来还被锄过草,玫瑰的模样在晨风中摇曳,妩媚不已。
他机灵一笑,又想不如再提个篮子裁几支鲜花去卖,当一回花贩,还能再赚点零花钱。
这玫瑰稀有,价比牡丹,说不定很多人争着买呢。
……
等东西全都打包好了,天也差不多亮了。
沈绰把柚柚也叫上一起,父子俩脚步匆匆,已经走在了去城里的大路上了。
刚开春不久,大多数农民还需要去城里买一些品种优良,被人提前育好的菜苗回来,所以很多人依照日历,要去赶场。
村口有几辆载干草,载人的马车,牛车,是村里人合资赞助过的,所以拥有这些车辆的人家一般不赶时间送货的话,会提早在村口的老槐树下等着,等要进城赶集的人来了,图个方便,一并把他们载出去。
都是一个村的人,虽然排外,但内部比较团结。
沈绰一开始不知道这个,昨天听柳芽闲聊的时候,无意得知,也带着继子赶来蹭车。
结果来得有些晚,最后一辆拉货的马车都开始在跑了。
“诶诶,等一下,等一下……”
他连忙拉起柚柚,追着跑了几步,现对方没听见,还在走。
沈绰欲哭无泪,惨兮兮地扶着树,哀怨地望着头顶的槐花,吹了口气:“呼——跑得真够快的。”
就在这时,身后又传来几声哒哒的牛蹄声。
一名俊俏的青年斜戴着斗笠,嘴里叼着一根狗尾草,载着一牛车的干草悠悠驶来。
冲沈绰高兴地吆喝一声:“诶,小嫂嫂要进城么?上来,我载你们走。”
“啊,是你。”沈绰一愣,蓦地皱起眉头,喊得什么乱七八糟的,谁是你小嫂嫂?
虽然这本书的背景里,哥儿的身份形同女流,但一般还是身着男装,讲究礼仪的,只是有些地方习俗不一样,养成的就不一样,有些是如女儿般富养,有些则是像正常男子一样送去读书科考……
水暖村没多少忌讳,称谓则是不怎么区分的,说起来顾二这么喊他一声算是礼貌的了。只是沈绰自己不那么习惯。
“你还是叫我沈哥儿吧。”
沈绰理了理耳畔的,低头道。他可不想昨晚的那位再吃飞醋。
“啊,哦哦。行啊。”
顾二神情顿时恹恹,又瞥见他身后的柚柚,笑道,“小朋友,你们是要去赶集嘛?要不要搭顺风车?”
柚柚抿了抿唇,想点头,又不敢,偷偷看了眼沈绰斟酌的脸色,沉默了。
“再不坐,就没车了哦。”
顾二见天气炎热,好心搭载他俩,但不明白沈绰为啥一直脸色不大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