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穿着一套黑色的夜行衣,在空旷的街道上飞奔,一会儿飞上高楼,一会儿又飞身下来,玩得不亦乐乎。
然而就在她又一次要从屋顶飞下来的时候,马蹄的哒哒声传了过来。
林鹿春因着内力,过分的耳聪目明,听见声音便藏在了屋顶上。
等她趴好,那匹快马才从街尾冲了过来。
林鹿春夜里练习轻功,左右没有其他要紧事,于是便不远不近地跟了上去。
等那匹快马停了下来,林鹿春才现,她已经一路跟到了参军府。
参军府廊下有几个灯笼照明,那人很是骄横地直走过去,抬手用门环敲了一下大门。
因着灯笼的光,林鹿春看清了那人的脸,正是她初到岚州那日在酒楼上看见的“张公”。
这人官职想必是不一般,门房仅仅是看了他一眼,便诚惶诚恐地把他迎了进去。
林鹿春藏在这个二进院子的主屋房顶,冷眼看着院子里的窗户一个又一个地亮了起来,显然是一院子主仆纷纷半夜惊起,点起蜡烛,兵荒马乱地拾掇自己。
趁着这个空挡,林鹿春偷偷摸进厨房,拿了一碟子小零嘴,这才飞上主屋最好的一间客室的房梁,守株待兔。
这院子里的仆人几乎没有武功,几个护卫也不过寻常军士水平,连2o级都没有。
江鹤同拿出来教给林鹿春的轻功又很高明,加上林鹿春认真起来的时候,内力用得充足,轻功一运起来,度快得只剩下一道残影,一院子的人除了偶尔感觉到一丝“夜风”之外,对她的存在一无所觉。
原本林鹿春听了头两句话,以为是这两人丢了什么受贿的账本之类的。
这几天,经过小霸王的大力宣传,以及岚州百姓私底下的议论,林鹿春已然现,这里的世道的确是艰难。
因是乱世,各地藩王、节度使、刺史多是武将,连皇帝自己也是武将出身。
时下行伍里的人往往横行霸道,横征暴敛屡见不鲜。
虽然皇帝治理贪官污吏用了重典,贪污之事也依旧猖獗。
然而出乎林鹿春意料的是,这两人说的事,竟然和黄白之物没半分关系,反而关系着她的主线任务。
她心思电转之间,又听那张公说道:“罢了,也是我一时气急。细想起来,当初兴教门……也跑出去了不少宦官伶人,虽多数已追回格杀,终究还是有漏网之鱼,不然玉玺也不至失窃。”
“属下有一事禀报。”那参军依旧半跪在地上。
这时候,张公像是刚看见似的,说道:“你怎么还跪在地上?快起来吧!有什么事,尽管直说。”
“是。”参军站起身,“属下以为,既然消息已经散布出去,那些江湖人必然有人信以为真,我们何不来一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此计使得,可玉玺却未必在江无天手上。”张公沉吟片刻,说道:“三年前,江无天还不过是个无名小卒。皇宫里的事,他不可能知道。再则这人喜欢抓孩子,却未见他劫走过成人。我昔日曾看过名册,那些下落不明的宫人、伶人里,不曾有孩童。若说是江无天机缘巧合从旁人的府库里得了玉玺,未免也太巧了。”
“请张公示下。”参军再次拜倒。
“依我看,之前的计划照旧,江湖人那边,也多派些人手盯着。那与我报信的小乞丐,便很不错。”
“是,张公。”
两人说罢,那被唤张公的人便起身走了出去。
一个老仆赶紧提着灯笼引路,将他带去了客房。
房间里只留下那参军一个人,劫后余生似的,瘫坐在椅子上。
林鹿春那厢已经吃完了一碟子糖霜玉蜂儿,把碟子往房梁上一放,便身形一闪,飞身出去。
那参军只感觉夜风一吹,打了个激灵,之后也拖着脚步,回了卧房。
……
另一边,醉道人张颠跟着一个妖妖娆娆的女子,进了花楼。
花楼里香风袭人,雕镂花窗,张颠走在这里,显得格格不入。
那女子引着他在回廊中走了许久,才到了一间奢靡的暖。
暖里设着床帐,燃着名贵的沉水香,一群美貌女子站在帐外,低眉顺眼。
帐中若隐若现的,是一个女子的身影。
这女子身材高挑,体态风流,仅仅是一道身影,便能引来无数遐思。
然而醉道人张颠却十足地不解风情,一进房间就迫不及待地说道:“花朝主,你的事我已办妥了,江鹤同平平安安地到了岚州,贫道的东西,贵也该归还了吧!”
帐中女子伸出一只玉白的手来,拨开纱帘,露出一张能令天下男子神魂颠倒的脸来。
女子有一头浓密的乌,慵懒地盘在一起,衬得细细的脖颈愈纤长脆弱,惹人怜爱。
她的瞳色比一般人浅上几分,看人时天然带着几分多情与迷离。
张颠被她打量了一会儿,依旧不为所动。
这时女子才冲着下属招了招手,送上了一个锦盒,语气颇为幽怨,“小女子蒲柳之姿,入不得张兄法眼。”
“主说笑了,贫道粗人一个,其貌不扬,岂敢唐突佳人?”他检查了锦盒里的东西,立刻一抱拳,“告辞。”
等他走了,立在花朝主不远处的芍药才说道:“一根破簪子,有什么好宝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