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到捂脸抖。
一点红:“…………”
一点红长长地叹了口气,正好已结完账了,他顺手从手里拎着的购物袋里拿出瓶水,拧开瓶盖,递给秦蔻。
秦蔻咕嘟咕嘟喝水,总算笑停当了。
她正色道:“这个事情……你们下次就别开着导航了啊,悄咪咪翻就行啦。”
侠客们偶尔翻个墙、缩下骨、运下轻功,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根本没必要严词禁止,而且他们的确都是人中龙凤,想避开监控也很容易,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唯一能提的要求就是千万别开着地图干这些事了,对可怜的x市路痴市民好一点吧!
一点红:“…………”
一点红:“嗯。”
两个人就拎着购物袋往回走。
其实是秦蔻两手空空,一点红拎着购物袋跟在她身边。
进市的时候是晚上七点,太阳还没下山,出来的时候却已经八点半了,天色已完全暗了下去,路边的灯光打在地面的石砖上。
秦蔻很喜欢这里的地面,大而方正的地砖之上,有光亮打下的时候,就能瞧见一点一点亮晶晶的光芒,踩在上面,就好像踩在星星碎屑上一样。
她的人字拖“踏啪”一声踩上去,艳红色的脚指甲被头顶的路灯灯光所照耀,反射出一点艳色的光芒来。
一点红抬起头来,视线很平。
他忽然说:“你刚刚问我,最喜欢什么地方。”
秦蔻:“啊?唔!”
聊天嘛,又不跟做演讲一样,得有个中心思想,通常都是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秦蔻说话也常常都是漫无目的的,过去就过去了。
但一点红不一样,他似乎对别人说的每一句话都记得很清楚。
秦蔻瞧瞧他,问:“对哦,你还没回答我呢?你是更喜欢去看电影呢,还是更喜欢去吃烤肉?”
电影,虽然他看鬼片时面无表情的,但去电影院看巨幕的《弟斯拉》时,明显被吸引到了,眼睛一眨不眨的,连可乐都没喝几口。
烤肉他也喜欢的。
古代侠客们都是肉食动物!秦蔻也是肉食动物!
一点红瞧着她,道:“市。”
秦蔻一愣:“嗯?”
一点红收回了自己的目光,淡淡道:“我倒是更喜欢逛市。”
秦蔻抬眸,目光就落在了他的下颌骨线条上。
冷硬非常,嘴唇很薄,瞧上去就像是个又无情、又冷酷的人。
秦蔻说:“我也喜欢逛市。”
是的,她很喜欢的。
小时候喜欢和爸爸妈妈一起逛市,那个时候只喜欢逛零食区和玩具区,爸爸妈妈去卖肉的地方、卖家电的地方看一看,她就觉得无聊,没意思。
小时候的她最喜欢幻想的一件事,就是有一天市下班锁门了,但她一个人在里面,一晚上都可以随便的造作薯条饮料和果冻。
长大以后,她经常和朋友们一起来逛市。
必须得是真正的朋友,不能是虚假的朋友。
在市里晃晃悠悠,大多是时候买东西都不是重点,聊天才是,能指着一瓶盐都能从盐之花聊到古代制盐……说的多半内容还可能是错的,逛一圈市,能一直絮絮叨叨漫谈天地,那才叫舒服呢。
想找个搭子是很容易的,但想找那种轻松的、愉悦的,看到一袋米都觉得有趣能聊半个点的氛围却很难得。
况且有些搭子还属于经常给你搞点负面反馈,譬如当你觉得一件事有趣的时候,Ta就会表示“这有什么有趣的呢?这有什么好玩的呢?”
扫兴!
因此除却工作时间之外,秦蔻宁愿自己一个人呆着,也绝对不要去和说不到一起去的人交朋友,才没有必要!
所以这两年,她其实很少自己来逛市,想吃什么都是直接app下单送上门的,因为身边确实没什么人能这样子一起逛。
但这个夏天……她觉得很幸福。
吃火锅也幸福、去浴场也幸福、看电影也幸福……逛市也幸福。
幸福是很细碎的东西,你说不上来具体的某一件事,但是这种如温水般的感觉一直都在,一直都包裹着她。
所以她就说:“我也喜欢逛市,我非常非常喜欢逛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