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怕就是这种自然酵的果子了。
秦蔻轻车熟路地拿起酒瓶和起子。
瓶盖起开时,便出了清晰而悦耳的气泡逃逸声,金粉色的酒液被倒入玻璃杯中,几乎立刻便在杯壁外侧沁出了一层喜人的冷雾,令杯中的液体带上了几分朦胧的颜色。热带水果的香气与麦芽、啤酒花的味道融合在一起,尝上一口,先是属于啤酒花的微苦,随即才是藏在泡沫里、会在舌尖上炸开的草莓浆水的味道。
草莓并不是独属于美洲的作物,野生草莓分布很广,不过最开始是像番茄一样,被拿来当观赏作物的,培育来实用,都是十七、十八世纪的事情了。
而啤酒花这种植物的分布也很广泛,据说在古埃及时期,人们去应征修建金字塔,就是为了获得淡啤酒这种报酬。
但是古代中原人就没有酿啤酒、喝啤酒的习惯了,而是用麦芽、粮食等酵做压榨酒,这样做出来的酒酒液并不澄清,反倒是混杂着酒糟,喝前须得过“筛酒”
这一步骤,将酒糟去除,因而也叫“浊酒”
。
这样子的酵酒,酒精浓度倒是不会太高——酵母菌在酒精到达一定浓度时就停止酵。
至于蒸馏酒嘛,那是元朝才搞出来的玩意,当时被称作“阿剌吉”,汉人都喝不习惯的。有不少记载都说这阿剌吉“大热,有大毒”,甚至还有说“饮之则令人透液而死”的,不知道的还以为这种叫阿剌吉的东西堪比南方人的有毒唾沫呢。
也不知道某些现代男人,把五十多度的酒精大饮特饮是为了什么,还美其名曰——传统文化。
喝点小酒,本来是为了愉悦嘛。
国内外的精酿啤酒,秦蔻喝过不少,这一种草莓精酿,产地就在国内,好买且好喝,她店里这一款卖的也很好,冰上一冰,就是夏天最解暑的微醺小甜水了。
在加上花生毛豆、小龙虾和卤味,那滋味——
楚留香长长地叹息着,手上带着一次性的塑料手套,眯着眼睛感叹道:“此地之人……当真是会享受。”
那可不?
光说这小龙虾……按照秦蔻的说法,她不过是在一家街边不大的铺子里买到的,但这滋味之丰富,实在令他们这样的古代人难以想象。
麻、辣、鲜、香、甜、嫩、酥——浸泡在汤汁里的小龙虾极其入味,就连这要被弃之不用的壳,也让人忍不住想要嗦一嗦。
出于对一点红吃辣能力的考量,秦蔻买的时候买了两种口味,十二香自然不能少,然后在麻辣和香辣之间,她就选了香辣,比起牛油红汤火锅来,这辣度还能再减一减。
而一点红也似乎体会到了一点吃辣的快乐,连着吃了好几个香辣的,锐评道:“此汤留着,明日还能下个面吃。”
秦蔻:“…………”
……原来大家的第一想法都差不多啊。
前头说了,她不喜欢吃小龙虾并不是因为味道不好,是因为要动手,她懒得很,觉得剥壳很麻烦——而且最重要的是,这玩意刚煮出来的时候很烫的
,为什么有人能忍着烫面不改色地上手去剥皮呢?
她手上都是弹吉他弹出来的老茧也觉得烫啊!
但这种东西冷了也不好吃。
楚留香和一点红显然不觉得很烫,面不改色地剥着小龙虾——甚至还是单手,也不知道是怎么操作的,单手一搓,壳肉就很好的分离了,许是看到秦蔻连手套都懒得带,只拿着筷子去夹浸泡在汤里的年糕吃,他们两就自然而然、非常体贴地把自己手中剥好地放在她面前的盘子里了。
秦蔻:(* ̄︶ ̄)
她觉得自己开始有点喜欢上小龙虾了。
今天这一顿夜宵,两瓶酒显然不够下的,秦蔻加了好几趟,把自己珍藏的各种口味的小甜酒都拿出来给他们两个人尝。等结束之后,桌上、地下,都放着各种各样的玻璃酒瓶。
啤酒,一般来说现代人都认为劲儿不是很大,不过在古人看来,却并不是这个样子的,因为他们平时喝的浊酒度数不大。
这也因此就看出楚留香和一点红的酒量了,楚留香的酒量自然不是盖的,一点红呢,他平时不爱沾酒,但少时学艺时,酒量也是练过的,几瓶啤酒下肚,眼神看起来却愈清明。
反倒是秦蔻这个现代人,一时高兴,多喝了两瓶,脸和耳朵就都有点红。
她歪了歪头,有点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准备收东西。
一点红眼疾手快地摁住了她的手腕,只说:“我来。”
吃人家的、住人家的,倘若这家中杂务,还要叫人家来做,这岂非是天底下最禽兽不如的事情?
楚留香也是这样想来,他用自己干净的那只手推着秦蔻走,笑道:“好啦,秦大小姐还是赶紧洗洗睡去吧,这里交给我们没问题的。”
秦蔻唔了一声,也没坚持,上楼去了。
回到了自己的卧室,秦蔻先是躺了一会儿,缓一缓酒劲儿,然后又起来冲了个澡,把满身的小龙虾味儿给冲干净。
看一眼时间,半夜一点。
这还真够晚的,幸好楼下没人入住,不然估计刚才人家都得上来敲她的门了。
其实工作与文艺行业沾点边儿的人,半夜半夜不睡觉是很正常的,就以演出为例,绝大多数的乐队演出都是在晚八点之后开场的,如果反响好,例行的返场还会多唱几,结束的时间也多在十一二点左右了。
结束之后,大家一起聚一聚、喝酒吃饭,弄到一两点,实在很正常。
秦蔻以前也是这样的,不过后来就没机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