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条咸鱼诶。
别人做饭能收获美好爱情,她做饭是要人命的。
南池捏了捏自己小肚子上的肉,在“毒死俞承白”和“爱情停滞不前”间,果断选择了第三种选项,拿出外卖app,看看有没有好吃的美食。
她自己也要好好补补,她这样的咸鱼刚从一场水深火热的豪门恩怨终脱身,太不容易了,感觉担惊受怕都瘦了一斤。
就在她脑补俞承白该如何在房间悬头梁,锥刺股地逼着自己奋力谋划,房间的门又开了。
俞承白换了件稍微厚点的杏色毛衣,轻松淡然地站在门口。
哪里有半分“红着眼尾,不把对方撕碎誓不罢休的”狠戾决心。
而他现在这样休闲的居家打扮,任何看了都以为是哪个男明星正在拍摄自然主题的广告。
南池:。。。。。。
门然见到南池,俞承白有些猝不及防。
他睇了一眼,还被南池宝贝似的拿在手里的饰盒,那里面正躺着凉如冰的翠绿玉镯子。
“如果不喜欢的话可以丢掉。”他大步流星绕开南池,去厨房。
扔掉?
所有有钱人都这么壕无人性么?
“你知道这只镯子多贵么?”南池瞎估计也觉得它得值一套房。
“哦。”他敷衍应了一声,“也不太吉利,还有一只在我妈死的时候埋进棺材里了。”
南池:。。。。。。
手里的镯子顿时变得更加金贵了,全世界只有一只呢。
南池想也不想,跑回房间。把这只珍贵的镯子放进她平时存放钻石的保险箱里,为显郑重,她还把里头的钻石往外挪了挪,把这只镯子放到最里面才放心。
在房间里换了一身毛绒绒的粉色兔子外套出来时,俞承白已经把下午两人买来的东西分类放好,手里拿着两大桶冰淇淋。
正是昨天她说的一桶巧克力口味,一桶朗姆酒口味。
俞承白挑挑眉:“要么?”
南池点点头,身上毛绒绒的兔子外套是上回俞承白带她买的,本来是要买钻石,但俞承白经过一家专卖家居服的品牌店,一眼就相中了这套衣服。
上衣还带有做成兔头形状的帽子,拖着长长的白耳朵。俞承白当初就觉得是和南池,南池起初还不愿意,觉得幼稚,但到了冬天一穿上,她就脱不下来。
南池走过来伸手要那罐朗姆酒口味的,俞承白眉间微蹙,单只手拎起秃头,罩在她脑袋上,视线忽然变黑,手中杯塞进了一罐冰淇淋。
“小孩子不能吃带酒精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