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迟之前确实不太擅长这类风格,当时才艺大赛临时组了个小乐队,对摇滚产生些兴。
“没怎么写过这种,怕写的不好。”
“怎么会,简直太棒了。”林悦异常兴奋,“你怎么知道我演唱会想组乐队的?”
苏迟脑袋懵,“你演唱会要组乐队?”
如果林悦姐单纯开一场小型演唱会,也只需要她一名歌手,剩下的和声伴舞都是可有可无的,但如果组乐队,除了主唱,至少还需要三个人。
“姐,你找到组乐队的人了吗?”
“差不多了吧,还缺点。”
苏迟:“。。。。。。”
为什么他身边就不能有一个真正靠谱的人。演唱会还有半个月左右,她现在连乐队的人都还没凑齐?
“那乐队怎么组?”
“找人呗。”林悦的眼睛微微眯起,“小迟,听说你贝斯弹得不错?你说巧不巧,我正好缺个贝斯手。”
苏迟:“……”
真是吃苦又卖力啊。
“演唱会地点开在哪里?大概需要多少钱?还有各种音响设备都搞定了吗?”
苏迟并不想扫她的兴,但以上的所有都需要大量资金,他们的小工作室上哪来这么多钱。
“不用,我有个铁粉是老板,所有的费用都他来出,场地也是他找的。”
“哦。”苏迟彻底没话说了,有人出钱还怕什么呢。
但有钱真好呀,怎么他就没碰到这样的财大气粗的金主爸爸呢?
作者有话要说: 身在福中不知福的小傻子,叹气。
第41章睡袍
“那我现在需要做什么?”既然上了贼船,苏迟大概没什么选择的机会。
林悦的心思全在填词上,根本没留意苏迟的话,“曲子真不赖,词我这两天就能写好,你看看咱们再改。”
“哦还有,回头问问你同学,有没有愿意来伴舞的。”
找音乐学院的学生来伴舞?一定要这么草率吗?
苏迟硬着头皮,“行,我问问。”
林悦是个工作狂,写起歌来忘乎所以,戴着耳机忙忙碌碌,早把苏迟忘到脑后。
苏迟出来溜达了一圈,现也没什么需要他的地方,干脆回家吧。
他和温叔叔租的房子整个寒假都没住人,家里多少会落些尘土,趁着温叔叔回来之前刚好收拾一下。
回家中途,苏迟路过市,买回些存储时间较长的蔬菜水果。家中的沐浴液好像也快用完了,苏迟顺便买了一瓶的,提着大包小包回家。
临走前家中被收拾过,回来时只有些浮土,并不凌乱。
苏迟把桌子和地面擦干净,又帮自己和温叔叔更换的床单被罩。一切收拾完毕后,苏迟看表,五点多,正好洗个澡回学校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