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辈子都不想再吃红丝绒蛋糕,谢谢。
快离开这位热情的摊主。
林卡没有注意到,周围人路过他的时候,时不时都会回头再看他一眼。
林卡只以为每个人都会和他对视,是因为他先看了别人,反倒自己心虚了。
可他不知道,甚至连傅泽都没有引起这么高的回头率。
“别乱跑,跟在我身边。”傅泽突然回头看着林卡。
林卡认命的点点头。
怪不得凯恩会问一句确定要带自己来吗。
红血丝儿蛋糕,这和凯恩莫尼吃的晚餐有什么区别?
莫尼之前说他需要签一个保密合同,现在想起来再起一身冷汗,是不是已经晚了?
傅总不喜欢阳光,甚至有时候有月光都想打伞,他的手臂更是坚不可摧,吃的那玩意儿令人作呕,又冷漠,又无情,还有点不谙世事的单纯。
时不时的还2g网,很多梗都get不到,真要不是什么怪物件,才是奇怪。
林卡悲催的想,他走不掉了,除了接受,走不掉了。
他已经知道太多了,他还知道这世界上竟然有红血丝儿蛋糕!
但还好,也不是很慌,感觉他要是死了,鼻子脆弱的傅泽会哭呢,毕竟在人群里的傅总,看起来真的不能离他过三米远,时不时就会回头喊他一句。
假如生活一定要强迫你,那也一定要选一个帅气一点儿的男人。
傅泽真的很帅,不然误入妖怪的老巢,真的血亏。
林卡初步判定傅泽就是吸血鬼。
而吸血鬼的危险在于傅泽没有以吸血鬼的身份吓唬他,让他服从,他只是看着对方的脸,就单方面沦陷了。
危险而不自知。
至于为什么觉得他是吸血鬼,也许是因为郗让总说,那栋楼里住的就是吸血鬼。
走了没多久,李兰斯快走几步到前面去,卑躬屈膝的掀开一个小屋的黑色幔帘,“傅总,您请。”
傅泽和凯恩进门的时候都需要弯腰低头,林卡现他站直了能走进去,于是他倔强的踮起脚尖也弯了一下头。
没有办法,万一蹭乱了我的型怎么办。
从外面看,每个小房子都狭窄逼仄,但里面别有洞天,像是一个有塔尖形状的楼,倒不显得压抑。
林卡粗略估算了一下,也许这个塔尖是直通地上一层的。
很多年轻大学生都在上面的酒吧玩儿,没有任何人知道下面竟然是这样一个广场,也从未听人提起过,如果不是凯恩和傅泽带他来,也许他这辈子都不知道有这样的地方,有一群这样奇怪的人。